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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石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决定: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从1000万减至100 万元,请债权人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,未接到通知 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,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的XX,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。 杭州石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御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决定: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从 2000 万元减至 100万元。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,未接 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,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 或者提供相应的XX,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要求。 杭州御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